明年起實行,不執行者罰款500元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宋王群報道:29日,深圳市交警局聯合深圳市保監局聯合發佈消息,決定對深圳主要道路發生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實行“快撤易賠”措施。明年起,在全市主幹道和三大關口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,車主必須第一時間進行拍照,而後及時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點,否則將罰款500元。
  市交警局針對符合“快撤易賠”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有明顯的界定。首先,事故不涉及人員傷亡,不涉及除車輛外其他財產損失,車輛可以安全自行駕駛,每輛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;其次,事故當事人通過自行協商或被指引後就事故責任認定達成一致,且責任類型為一方全責,其他方無責;第三,事故責任方在深圳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和商業險。符合以上條件就屬於輕微道路交通事故。編輯:黃瑩  (原標題:輕微道路交通事故須快撤易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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